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第一批)》、《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一批)》,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本次招聘体检、考核对象。现将各岗位(不含护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储备博士 |
C02-24-17 |
胡英男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储备博士 |
C02-24-17 |
陈筱筱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储备博士 |
C02-24-17 |
杨明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储备博士 |
C02-24-17 |
刘智霖 |
整形美容科医师 |
C02-24-27 |
汤鹏昊 |
麻醉科医师2 |
C02-24-30 |
胡淇云 |
风湿免疫科医师1 |
C02-24-32 |
刘苏仪 |
呼吸内科业务骨干 |
C02-24-35 |
朱双丽 |
呼吸内科发热门诊医师 |
C02-24-36 |
沈露莹 |
心血管内科医师1 |
C02-24-37 |
吴任杰 |
肿瘤内科医师1 |
C02-24-39 |
崔一怡 |
肿瘤内科医师2 |
C02-24-40 |
徐超 |
肿瘤内科医师4 |
C02-24-42 |
林佳薇 |
神经内科医师2 |
C02-24-44 |
曹方正 |
急诊医学科内科医师 |
C02-24-46 |
罗静智 |
全科医学科医师1 |
C02-24-48 |
王可欣 |
血液科医师 |
C02-24-53 |
潘一鸣 |
肾病科医师 |
C02-24-55 |
刘豪杰 |
推拿科医师 |
C02-24-56 |
罗丹 |
药剂科西药师3 |
C02-24-61 |
叶江浩 |
药剂科西药师3 |
C02-24-61 |
秦奕男 |
药剂科西药师4 |
C02-24-62 |
赵永昌 |
药剂科西药师4 |
C02-24-62 |
陶静 |
药剂科西药师4 |
C02-24-62 |
汪馨茹 |
药剂科西药师4 |
C02-24-62 |
卢敬萱 |
药剂科中药师 |
C02-24-63 |
凌银飞 |
药剂科中药师 |
C02-24-63 |
陈佳丽 |
药剂科中药师 |
C02-24-63 |
祝利萍 |
医学检验科技师1 |
C02-24-64 |
王京梅 |
超声科医师 |
C02-24-66 |
沈佳佳 |
放射科医师1 |
C02-24-67 |
王艺华 |
放射科医师1 |
C02-24-67 |
顾梦银 |
风湿免疫实验室 专职科研人员 |
C02-24-69 |
沈烨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专职科研人员 |
C02-24-71 |
邵伟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专职科研人员 |
C02-24-71 |
黄雯洁 |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专职科研人员 |
C02-24-71 |
张祎 |
呼吸内科医师2 |
C02-24-77 |
单翠婷 |
全科医学科医师2 |
C02-24-82 |
张家蔚 |
药剂科西药师 |
P-24-03 |
梁晟贵 |
药剂科西药师 |
P-24-03 |
朱欣怡 |
药剂科西药师 |
P-24-03 |
葛露琦 |
医学检验科技师 |
P-24-04 |
叶舒慧 |
放射科技师 |
P-24-05 |
陈明玉 |
放射科技师 |
P-24-05 |
周雨昕 |
放射科技师 |
P-24-05 |
张晶 |
放射科技师 |
P-24-05 |
张志亮 |
实验技术人员 |
P-24-07 |
孙安祺 |
财务部工作人员 |
P-24-08 |
周卓颖 |
招标采购中心 工作人员1 |
P-24-10 |
沈苗洁 |
招标采购中心 工作人员2 |
P-24-11 |
余佳敏 |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
P-24-12 |
陈小巧 |
教学秘书 |
P-24-14 |
陈思思 |
总务科工作人员 |
P-24-15 |
朱家华 |
财务部收费人员 |
P-24-19 |
蔡苏云 |
二、体检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医院招聘官网通知。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需出示身份证。
如未能按照按时到场体检、递交材料视为放弃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三、体检材料递交
(一)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高中毕业证书或者高中毕业证明复印件
3.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四六级证书、党员证明等复印件。
4.职称聘任文件(如有,则需递交原单位发文的红头文件)
5.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6.《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附件1)
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需预交违约金壹万元,预交的违约金将于入职后统一退还。
(二)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务必签字。并在备注栏填写: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3.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需盖章。
4.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5.《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附件1)
(三)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签约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统一信用代码:12330000470032824N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类型:卫生和社会工作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
档案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档案联系人:魏老师
档案联系方式:0571-85267188
签约联系人:王老师
单位联系电话:0571-88842601
邮箱:xhrsk@126.com
集体户口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伞坛巷43号
应届生如需网签的,将网签流程、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xhrsk@126.com,待医院发起网签。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在本院体检人员,费用由医院承担,早上7:30开始,抽血时间早上7:30至9:00。
(二)体检当天空腹至少八小时(体检前晚10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不戴金属饰物及隐形眼镜,不穿连裤袜,连衣裙。
(三)留尿应留取中段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四)女性月经期不宜行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补检。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成后,将信封交回健康管理中心。
(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承担。
(八)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8842601,0571-85267188 王老师,陈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
附件一:《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
原文标题:
文章来源:(MD5:8cee03ce6047a949129e3a1566f759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