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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专职辅导员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03 18:32:59 |  访问:96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5.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资格条件中2024年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8.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

  (2)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3)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省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4日9∶00-6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4日9∶00-6月14日15∶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4日9∶00-6月14日18∶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4日9∶00-6月17日16∶00;

  5.缴费确认:2024年6月4日9∶00-6月1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纳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6月23日-6月29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经历、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学历经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p.szai.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主动放弃。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当场归还:

  1.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班级、高校二级学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三)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我院官网上提前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专职辅导员岗位。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www.jrzp.com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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